山东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体现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为促进市县积极参与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激励。

自2019年起,山东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六项政策措施。2020年,又出台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紧接着,在2021年,将森林领域纳入补偿范围,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在征收主动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根据各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总量,对不同区域采用梯度递减的标准进行征收,并将其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设立“资金池”,确保这些资源用于推动全省绿色发展。同时,在执行环境质量生态补偿中,将大气、大地水、大海、小林和自然保护区作为五个单独考核项目,与财政支持直接挂钩,让那些拥有较好的环境治理成效的地区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而不良表现则会承担相应赔款,以此建立起一个既鼓励清洁生产,也保障公众利益的双赢制度。

据了解,此后,山东将在结合“十四五”期间面临的一系列挑战下,不断完善其相关政策框架,比如修订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调整大气、大地水等领域考核指标体系,以期探索一种更加全面有效的手段来维护流域内外部生的健康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