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山东已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72.61亿元,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真金白银”调动市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积极性。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发城市和地区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使之成为推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股重要力量。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山东于2019年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设立了六个具体的奖励和惩罚政策:包括主Pollutant排放调节、节能减排奖励、空气质量改善、水体质量提升、生态功能区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补偿。2020年,又新增海洋环境质量补偿政策,并在2021年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此系统,为形成一个全面而协同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奠定了基础。
在征收和分配资金方面,山东采用了一种基于区域差异和环保成效的多层次征税制度,即根据不同地区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并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构建一个统一的大型资金池。这不仅促进了全国范围内对环境问题的整合解决,也确保了那些做出更多努力以改善环境状况的地方能够获得更多回报。
对于实施中的每一步都有着精心设计的手段。在给予大气、二水、三土四海五林等领域的特定补贴时,将直接考虑到每个地方实际情况,从而使得那些能够有效控制污染并改善自然条件的地方得到额外支持,而那些表现较差的地方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此举既鼓励各地提高标准,也避免了一些地区因缺乏后续投入而无法持续维持自身发展水平。
未来,在“十四五”规划期间,随着新的挑战不断涌现,山东计划进一步完善其经济激励机制,不断调整考核指标,以适应更为严峻的地理形势。而这也意味着探索一种更加灵活且针对性的流域治理模式,以确保整个国家绿色转型道路上的连续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