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真金白银激励市县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6项办法,如主Pollutant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等生态补偿政策。此外,海洋环境质量和森林领域的生态补偿也被纳入“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时,山东根据城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总量进行标准化征收,并与省级环保资金共同用于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每个区域都有其独特的政策,比如大气、地表水、海洋和森林等领域,都将其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直接挂钩,从而实现了真正让少排放多得益,让多排放多赔付的良性激励机制。据了解,未来山东将结合“十四五”期间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期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为流域保护补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