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升级环境监测仪助力创造最佳水环境质量记录

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作用,在跨县、跨镇界设立监测断面,每月通报排名,创新考核问责机制,倒逼各级部门认真履职。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100%,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均达标;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稳定达标,全市水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部门联动确保全覆盖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协作推进河湖跨县界监测预警工作。共设150个断面,每月向市河长办提供数据,以便于对各区政府和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进行排名。此外,每个区还设置854个跨镇监测断面,实现了全覆盖。

二、破解难题明晰责任

针对区域共治难题,江门提出上下游左右岸评价办法,将影响上游排放的下游情况扣除后重新评价,并根据流域面积和污染分布确定左右岸比例,这样可以清晰划分责任并避免推诿现象。

三、碰硬较真建立问责机制

在基础设施完善的监测预警系统之上,江门出台《河长制水质考核奖惩方案》,通过四种方式(预警提示至严格问责)追究不达标或未尽力防治的责任人。2020年已发出109次预警函,对19名责任人进行批评,并约谈5名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将防治成果作为重要内容集体评议以督促各级 河长落实任务。

四、科学考评创新指标体系

除了检查是否达到标准外,还注重改善趋势,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重要指标。在通报中重点展示每个地区及每项检测点的改善情况,并将此作为问责条件之一,以鼓励真正有效改善而非简单增加投入。

五、奖惩并举激励主动性

同时强调奖励与罚则并存,对优异表现的地区予以表扬加分,对年度最佳表现者给予专项资金奖励,不仅提升了积极性,还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这一事务。通过这些措施,全市优良及达标数量有所提升,而劣Ⅴ类数量减少,为持续改善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