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気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的大 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的大 气法立法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的大 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已较好地体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合理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大 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从这份修改,我们可以看出在未来的努力方向上更清晰和具体一些。在这里我们应该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利用这些新的法律框架来提高我们的整体效果,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完成某项任务或达到某个指标。
要想真正有效地减少空氣汙染并提升空氣質量,我們需要從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我们應該將目標設置得更加全面,不僅要關注於幾個主要排放源,更應該對所有可能造成空氣汙染的情況進行監控和控制。此外,我們還需要確保不僅是固定排放源,如工廠和車輛,也包括非固定排放源,如農業活動等,都能夠受到相應規制。
其次,在實施總量控制時,我們不僅要考慮企業是否達到了標準化排放,也要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情況來調整政策。我們不能單純依賴企業自願遵守,而是應該通過監測系統和執法人員來加強監督力度。
最後,這一切都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不僅是在立法層面上追求完美,而且在執行階段也需持續改進,以滿足人民群眾對清潔天空、呼吸到干凈空氣這樣基本生活需求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