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並規定了地方政府對辖区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 大気 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 污染 防治 工作 的 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法律,已較好地體現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 現況,合理構建 了 大 氣 污染 防 治 的 制度 系統。
从 大 气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 大 气 環境 質 量 方面 应该 有 哪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過 程 中,許多 环 保 專業 人 士 認 為 當 前 污 染 物 排 放 總 額 下 降,但 環境 質 量 改 善 不 明 显 考 核 質 量 改 善 比 考 核 總 額 減 掉 更 容 易 公 眾 監 督,這 是 正 確 的。 新 大 气 法 已 經 吸納 了 這 些 意 見。
环 境 質 量 的 改 善 是 檢 訊 环 保 工 作 的 唯 一 標 準,环 保 部 門 应 完 善 思 路,改進 方法,直接 回 應 公 眾 期 待,使 环 保 考 核 工 作 與 百 姓 感 受 直 接 挂 钩。
一 是 既 要 抓 目 錚 污 染 物,也 要 抓 其他 污 染 物。要 从 质 量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二 是 既 要 抓 地 区 总 额 减 掉,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目前企业排放超标相当普遍,如果企业排放达标而区域环境质量仍然超标,那就应当实行总量控制。三 是 既 要 抵 战 固 定 源,也要抵抗非固定源。在於控制工业企業等固定的源外,对於機動車船等流動源和農業面源也要嚴格控制其汙濁物減少。
希望社会各界不僅關注《水 和 土壤 蜿蜿 修訂》,也不僅關注立法,也要關注法律執行;再好的法,只是依賴執行效果。如果能夠將這個意念轉化為行動,那麼我們將能夠在未來更有效地打擊空氣中的毒素,用力維護每一個人的健康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