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级生态区物品建设需标准创新同行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一些地方的“城市病”问题变得更加严重。近年来,不少地区提出转变发展模式,追求创建生态城市。据统计,有上百个城市已经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挑战,比如对生态城市内涵理解过于狭窄,将“花园城市”或“绿色城市”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镇,这种认识不足以体现出循环利用、资源再生的核心理念,更重要的是要强调社会、经济与自然之间良性的循环,而非简单地追求环境美化。

规划不协调也是当前面临的问题,导致了分割式规划,使得整体系统性无法得到充分考虑。此外,目前生态城镇建设机制滞后,依赖行政手段推进,由政府和少数国有企业主导,没有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力度。

中国正处在快速城镇化浪潮中,有着巨大的建设潜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为此提供了明确指导如何更有效地推进这一过程,我们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快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以循环再生的发展理念为基础,以我国特点和阶段为准,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加紧制定适合不同区域梯度型标准。此外,还要将资源转换率作为指标之一,并提升能源结构优化,以减少污染物排放;设定节约废弃物减量目标,并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

其次,要因地制宜进行系统规划与协同发展。既要根据生态城镇理念及标准修改现有法律法规,又要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明确责任部门,并通过合作促进公共基础设施衔接,同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废弃物资源,为各个地区制定相应计划。

最后,要创新机制激发动力。一方面,可以构建市场导向型机制,让完全可市场化的事务交由市场处理;另一方面,可探索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专业服务商拓展范围。这意味着,只有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制度框架,才能让我们的生态城镇建设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