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据悉,港口岸电、油气回收、封闭半封闭抑尘等设施建设或改造在码头改建扩建中再次得到鼓励。通过加快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可以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在不新增或少量新增岸线和水域、土地资源的前提下提升码头靠泊等级、作业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不过,当前相关建设管理制度将改建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同等对待,这导致企业开展码头改建扩 建时缺乏积极性。
为了促进码头改建扩 建工作,《通知》明确了四类重点推进的项目:一是码头等级提升类;二是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类;三是预留水工结构能力释放类;四是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类。此外,《通知》还鼓励港口提升绿色工艺技术水平,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快岸电油气回收封闭半封闭抑尘设施建设或修改,以及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洪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航评审核政策支持,并加强资金保障。在用地用海方面,《通知》建议通过优化总平面布置利用现有结构减少对土地水域资源占用。而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方面,将优先纳入环评管理台账,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不涉及主体工程可按工程内容确定,不擅自提级或者改变,而对于存在涉水(海)施工但无法满足调查要求数据资料时,可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进行补充监测调查。如果特征因子不足,则仅需针对因子进行补充调查。这项《通知》的出台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以促进码头改革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