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手发布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简称《名录》)。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的负责人就《名录》的推出与意义进行了解答。记者提出了几个问题。
首先,记者询问了《名录》的发布背景及其重要性。负责人解释道,我国自1991年签署并加入了关于减少对臭氧层影响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就一直致力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并推动其替代品的使用。在2004年和2007年,我国分别发布了两份推荐目录,对于四类ODS如全氯氟烃等的淘汰起到了关键作用。我国已经成功实现了一系列减少HCFCs使用量的目标,并正在向2025年的更高目标迈进。在这个过程中,《名录》的制定不仅是履行国际义务,也体现了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的一种方式。
随后,记者进一步询问了《名录》的依据。负责人指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并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公布推荐目录。这就是我们联合印发《名录》的法律依据。
接着,记者关注的是《名录》具体包含哪些内容。负责人介绍说,《名錄》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详细列出了需要被淘汰的HCFCs以及各类替代品,以及它们适用的用途类型和主要应用领域。在中国,这三种占比99%的大型生产与使用产品有23个替代品选择,其中涉及房间空调器、家用热泵热水器等多个行业;二是在考虑到超级温室气体HFCs即将纳入管控范围的情况下,《名錄》特别强调绿色低碳属性,它标明每一种替代品都有一个ODP值(消耗臻奥潜能值)以及GWP值(全球升温潜能值),其中大部分GWP小于20,为保护地球而提供指导。
最后,当谈到未来的工作安排时,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宣传推广工作来提高公众对绿色低碳产品认识,同时鼓励创新研发新的产品,并且持续更新完善当前版本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势。此外,还将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加速这些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在市场上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