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建声波清新法低碳环保的和谐章程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保障居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温州市政府近日正式发布了《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这一新法规将对本市建筑施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本城市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负责整体规划和协调,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则需根据各自职责,对具体施工作业实施细致监管。

其次,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单位都必须安装并保持正常使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这不仅包括纳入重点排污名录的单位,还鼓励其他单位采取类似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干扰。此外,为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水平,各大企业被鼓励优先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

此外,本市还明确了夜间施工不得在城市区域内进行,以及对于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在这些情形下,由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夜间施工证明,并要求公开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及监督。

最后,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或未经批准拆除或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本条例旨在通过加强管理与技术手段控制,让我们共同享受一个更加安静、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