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总额达到32.73亿元。这些金钱如同激励市县全面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钥匙,以实际行动调动了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山东自2019年起,就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在内的六项具体办法。2020年又出台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紧接着2021年的森林领域扩展,使得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时,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总量,对不同区域实行梯度递减标准进行征收,并与省级环保资金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管理的“基金池”,用于推动全省范围内的绿色发展项目。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政策方面,每个领域,如大气、大水、大海、小林和自然保护区,都设立了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将环境改善成效直接转化为财政支持,让那些净化空气或水体而表现突出的城市获得更多回报,而对于那些仍然面临严重污染问题的地方,则要求他们承担更大的责任,同时提供必要援助以促进整体公平。
未来,随着国家对于“十四五”期间新形势下生物质资源利用、新能源开发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山东将进一步完善其主体功能区划定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构建更加均衡可持续的人口与资源配置奠定基础。同时,也将探索创新性的流域跨界合作模式,加强区域间共享利益,以此来实现更高层次的人口与空间规划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