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实际行动如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添了强大的后盾。
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并实施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六项具体办法。2020年,又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而在2021年,则将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森林领域,以形成“1+8”层次化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体系。
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采取梯度递减标准,即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总量进行分级征收,并将省级环保资金与之共同设立“基金池”,用于推动全省绿色发展。同时,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时,将大气、大地水、大海、小林和自然保护区作为五个单独考核项目,与经济激励紧密结合,让那些有效控制污染并改善环境的地区获得更多支持,而过度污染或恶化环境状况的地区则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未来,随着“十四五”期间对天蓝水清土地红生的新要求,山东计划完善其政策体系,加强流域管理,并探索建立更为全面的人工智能时代下的纵横结合型流域生态保护制度,为构建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