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高达32.73亿元,以实际行动激励市县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6项相关政策措施,如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等方面的生态补偿办法。此外,海洋环境质量和森林领域也被纳入补偿范围,为形成“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打下基础。在征收和使用环保资金上,山东采用梯度标准征收主体,对于总量较少且环境改善显著的地方给予更多的经济激励;而对总量大、环境恶化严重的地方则要求多缴纳并加倍赔偿,以此建立起一套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未来,山东计划结合“十四五”期间的新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并探索建立更为全面的流域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