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兑现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孕育绿色发展新篇章

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实际行动鼓励各市县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并实施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主Pollutant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6项措施。在海洋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而2021年的森林领域扩展则使得“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更加完善。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时,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挥发性有机物年度排放总量,以及按照不同地区的标准进行递减。同时,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设立“资金池”,用于促进全省的绿色发展。此外,还在实施大气、大地表水、大海洋、大森林和自然保护区五大类别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将治理成效与财政分配紧密结合,让那些做得好的城市少交罚款多获得奖励;而那些需要改善的情况较差的城市,则要更多交罚款并赔付额外费用,从而形成了一个既激励干净又惩罚脏乱双重效果的系统。

未来,随着“十四五”期间对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山东计划进一步完善其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回收与返还以及大气及地表水等区域性生物多样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探索建立一套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大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