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保护工作投入3273亿元既兑现了各类补偿资金又加强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以实际行动鼓励各市县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6个生态补偿办法。2020年又出台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并在2021年将森林领域纳入补偿范围,形成了“1+8”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体系。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时,山东根据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总量,对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征收,并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设立“资金池”,用于推动全省的绿色发展。同时,还实施大气、小水、大海、大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将环境改善成果与财政分配直接挂钩,让那些减少污染且改善环境的小城市少交罚款多获得奖金;而那些产出更多污染但恶化环境的大城市则要多交罚款并加赠赔款,从而构建起一个既让受益者多获得收益,又让责任方承担成本的公平激励模式。

据报道,未来山东将会结合“十四五”期间新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断完善主体污染源调节资金及大气、小水等生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探索建立横向纵向相结合的流域级别生物圈保护资助制度,为实现更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