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以“真金白银”激励市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为了构建全面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山东自2019年起实施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在内的六项具体办法。2020年又出台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再次扩大了补偿范围到森林领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在征收和使用上,山东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总量,以及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异化处理,将主动参与环保的地区多获得奖励,同时,对于环境治理成效较好的地区也会少缴纳或不缴纳一些费用。这样一来,便形成了一种既鼓励企业减少污染,也让那些努力改善环境状况的地方得到更多支持的情况。
此外,在实施环境质量生的方面,每一个环节都与财政资金紧密相连,使得那些控制污染总量小而环境改善大的地方能够享受更多优惠,而那些污染总量大且环境恶化更严重的地方则需要支付更多费用。这就有效地建立起了一种既适应市场规律,又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经济激励体系。
据了解,未来山东省将继续根据新的发展目标,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以期实现更加全面、高效的地理空间管理,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