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作用,在跨县、跨镇界设立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对水质进行排名通报,创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完成整治100%,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均达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稳定达到100%;全市创下实施河长制以来最好水平。
一、强化部门协作,确保监测预警全覆盖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合作推进跨县界河长制工作。共设150个断面,每月向市河长办报告,并向各政府和领导小组通报排名。各区也设置854个断面,全覆盖了跨镇界的监测。
二、破解难题,加强责任划分
针对上下游左右岸的考核难点,江门提出评价办法,将影响下游的上游污染扣除后重新评价,对左右岸根据流域面积和污染分布确定比例。这种做法清晰了每方的责任,不再有推诿现象。
三、碰硬问责,不留空白
出台《奖惩工作方案》,通过预警至约谈再到“一票否决”,逐步加大问责力度,对不达标责任人进行追责。2020年已发出109次预警函,对19人批评,还有5人接受约谈,以述职评议督促落实任务。
四、科学指标,更精准考核
除了达标率之外,还注重改善趋势,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重要指标。在通报中重点关注改善情况,并在考核中将其作为必要条件之一,以防止“一刀切”。
五、激励并进,让成效显著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排名前五位的县级责任人予以表扬,对年度排名前三位的县适当加分,并从潭江专项资金中奖励前三名县及辖内镇。此种措施有效提升了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优良率连续增长29%,达标率31.8%,劣Ⅴ类数量20.6%降低,为实施最好水平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