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 气法中明确提及“大 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 大 气 法 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 大 气 环境 质量 责任、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 大 气 法立法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大律,已较好地体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合理构建了一套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的大气回天系统。
从大气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大气回天数量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新突破?
潘岳:修法过程中,不少环保专家认为当前排放总量下降,但回天数量不佳,其原因在于考核方式与百姓感受脱节。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这一局面,让环保考核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从而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要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既要抓重點 污 染 物,也要抓其他 污 染 物。我们应该从提升整个城市空氣質量出发,不仅关注PM2.5和SO2,还包括NOx、VOCs等其他主要空氣汙源。二是既要抓区域總量減排,更要抓單位排放達標。在未來,我們將加強對企業單位環境管理能力進行評估,同时實施總量控制,以確保每個單位都能按時按質完成其環境保護責任。此外,我們還將進一步完善機動車船尾管系統,以及對農業面源進行規范化管理,以有效控制非固定源廢氣排放。
最后,无论立法还是执行,都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不僅應該關注環保法律制定過程,更應該關注環保政策執行效果;不僅應該支持環 保 工作人員,更應該自覺遵守環 保 法律與規章。我們希望通過這樣的一系列措施,可以讓我們 的 空 间 更 清 新、更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