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相结合推动社会各界共同采取措施保护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 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氣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为目標,並規定了地方政府對辖区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 法,有助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得以反映,合理構建 了 大氣污染 防 治 的 制 度 系 統。

从改善空气质量倒推环保工作重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应该有哪些新的思路和突破?

潘岳:修 法過程中,我們從民間普遍關注到的問題出發,比如即使總排放量下降,但空気質量仍不佳,這正是我們要強調的一個重點。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完善了一系列環保措施,以提高環保效果。例如,一是既要集中精力打擊主要臭氧成分,也要加強對其他影響空氣品質因素的監管;二是既要控制總體排放,也要關注具體排放單位;三是既要規範固定源,更需嚴格管理流動源和農業面源等非固定源。這樣做可以讓我們更加有效地減少各類污染物,使得整體空氣品質得到顯著提升。

希望社会各界不仅关注这项立法,还能关注今后水体和土壤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定与实施的情况,不仅关心立法人事,也应关心这些法律是否能够被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