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紧密相关推动安全环保论文3000字在社会上广泛传播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 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 污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重 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例,有助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況,並且合理構建了一套完整的大氣汙染預防和控制體系。

从 大 气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 大 气 界 質 量 方 面,應該有哪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過 程 中,我們從總量減排到達標率,這種方法簡單易行,但不利於全面提高空氣質量。因此,在新的規定中,我們強調要結合空氣質量標準進行管理,不僅要追求總量減少,也要追求空域分區化管理,使得每個地區都能夠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制定相應措施。在未來,大氣環保將更加注重提高整體效益,而不僅僅是遵守基本要求。

环保部门应完善思路,改进方法,以直接回应公众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非重点但也需严格管控的工业废水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二是既要抓区域总体减排,更要关注并解决特别难以减少或根本無法降低的一些特殊行业如钢铁、煤炭等;三是在加强固定源控制同时,还应加强对移动源如机动车船以及农业面源(如农田施肥)进行监管和限制,从而有效地减少各种来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流程,加快建设项目节能环评审批速度,同时增加公共参与度,将环评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使其更具可信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