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相结合中国十大板材都有哪些社会关注新标准落地效果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氣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並規定了地方政府對辖区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对省级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大気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法律,已較好地體現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合理構建了一套關於空氣污染控制和管理的大政方針。

从环保工作重点倒推到应有的努力方向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和突破?

潘岳:在進行這次修訂過程中,我們收到了許多環保專業人士提出的意見,其中包括一些環保專家認為目前雖然總排放量下降,但整體空氣品質並未顯著提高,這是正確的一面。因此,在這個基礎上我們進行了一系列調整,使得檢查結果更加能夠反映出公眾所感受到的情況。

記者問道:“那么您的看法是什么?”

答曰:“首先要把握住的是既要從減少主要汙源(如SO2、NOx)開始,又不能忽視其他因素(如PM2.5、O3)的影響。在做決策時,要倒推從預期達到的空間品質標準出發來制定方案,而不是僅僅依賴某幾個指標上的進步。其次,在總排放數據上下功夫不夠,如果企業單位達標但總效益不佳,那麼就應該引入總排放控制機制。此外,不仅要关注固定源,还必须关注非固定源,比如机动车船以及农业面源,它们也同样对我们周围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