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黄河生态保护社会实践报告要与百姓感受紧密关联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 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現狀,合理構建 了 大氣 污 染 防 治 的 制 度 系 統。

從 大 氣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点

記者:您認為在改善 大 氣 環 境 質 量 方 面,應該有哪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过 程 中,我們很多環保專業人士認為目前排放總量下降,但環境質量不 明顯,這正是我們要追求的大氣環境品質。這是一個新的思路,它將使我們更加注重整體性和系統性的环保管理,而不再只关注单一指标或者某个特定行业或企业。

我們將會完善思路、改进方法,以直接回应公众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在今后的环保管理中,我们会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是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此外,我们还要抓其他非重点工业排放物质,比如甲烷、二氧化硫等,同时也要控制区域总体减排而非仅仅关注某几个关键企业或地区。此外,还需加强对农业面源和交通工具(如汽车)等流动源进行严格监管,以达到全面减少各类废弃物排放并最终实现整个社会资源循环利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