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相结合共筑绿色社会美好未来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深入了解了这次修订背后的意义和对未来的影响。

首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気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其次,对此次修订工作,我认为非常高效。新的大 atmos 法立法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的大 atmosphere 防治工作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已较好地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更合理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人口健康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大 atmosphere 防治制度体系。

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倒推环保工作重点

在改善空氣質量方面,我们应该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一步,而不是简单地遵循过去的一些做事方式。我们必须改变以前那种只注重总量减排而忽视区域性差异和地区特色的管理方法,不再仅仅关注某几项指标,而要全面考虑到整个城市乃至区域内所有涉及到的各类工业企业及其排放情况,以达到最佳效果。此外,还需加强对于非固定源,如机动车船等流动源以及农业面源等其他潜在来源的监管力度,以便更有效地控制这些难以预测或控制因素所造成的问题,从而实现空氣質量整体性的提升。

最后,我希望社会各界不仅关注这项重要立法,也要关心今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的事宜;不仅关注立法过程,更要关心这些法律如何被实施,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措施和效果,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一个清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地球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