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话中,记者询问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亮点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会有哪些突破。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表示,这部法律抓住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主线,为推动全面的污染物控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潘岳强调,大气法中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及次数达到36次,是该法最大的亮点之一。此外,新大气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负责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并且由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
对于这次修订工作的评价,潘岳认为新大气法符合公众对于改善环境质量的期待,不仅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而且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在谈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突破时,潘岳指出,一是要既关注重点污染物,又要关注其他类型的污染;二是既要控制总量排放,也要达标排放;三是既要管理固定源,还需加强非固定源,如机动车船和农业面源等,对其减排措施进行严格控制。
最后,潘岳呼吁社会各界不仅关注立法,更应关注法律实施情况,即使是再好的政策或法律,如果执行不力,也难以产生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