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某些地区所面临的“城市病”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不少地方已经提出转变城市发展模式,追求创建生态城市。在这方面,全国已有数百个城市将其作为建设目标。尽管政府领导层在理念上的变化值得赞扬,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挑战。例如,对于生态城市这一概念理解过于狭窄,将“花园城市”、“绿色城市”等同视为生态城,这种认识不足以反映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其特点应是循环性,即高效利用物质和能量、资源再生的循环流动,以及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之间良性的互动,而非仅仅追求自然环境的美化。
目前,规划工作也面临着分割现象,每个部门各自独立,没有形成系统性的规划,从而难以把握整体性。更令人担忧的是,当前生态城建机制显得落后了。这是一个需要大量投资和巨大努力的长期工程,但现行机制更多依赖行政手段,由政府及其少数国企推进,并未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
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时期,有条件进行大规模建设创新型绿色宜居空间。我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了强化环境保护制度,为此提供了指导原则。
为了有效推进这种改变,我们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深对发展内涵的理解并制定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标准。我们应当遵循“循环再生”的理念,在考虑到我国发展阶段和区域特色基础上结合国际经验教训,加快制定梯度式标准。此外,还要提升资源转换率并设定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同时优化能源结构;对于废弃物要设立减量目标并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其次,要因地而异地推进系统规划与协同发展。不仅要根据新的理念修改现有的法规条例,还要发挥地方主导权确定总体负责部门,并通过协调不同部门实现综合计划。此外,还需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及废旧材料状况,因地制宜设计出全面的系统规划。
最后,要创新机制,以激励积极参与创造过程。一方面,可以构建市场导向型政策,让完全可市场操作的事务交由竞争市场解决;另一方面,则应该探索一体化服务模式,如水务、环保等公共产品,以鼓励具有能力单一供应商扩展服务范围。这意味着只有建立既有政府引导又有市场主导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让这条路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