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使得一些地方“城市病”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不少地方提出转变发展模式,创建生态城市。据统计,有上百个城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问题,如对生态城市内涵认识不够深入,将“花园城市”、“绿色城市”等同于生态城市,忽视了循环利用、资源化再生的重要性。
规划上的分割也是当前面临的问题,导致了系统性的规划缺失。更让人担忧的是,当前建设机制滞后,依赖行政手段和政府资金推进,没有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有条件大规模建设生态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为此提供了思路。我认为,要有效推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加强研究并制定符合国情的标准。在建设中以循环再生的理念为指导,加紧制定梯度型标准,同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设定减量化发展目标,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其次,要因地制宜推进系统规划和协同发展,修改完善现有法规条例,加强部门协调,以明确责任部门主导权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编制系统规划。
最后,还要创新机制激发动力,构建市场化导向的机制,让市场决定服务产品类型,以及探索公共服务一体化模式,以鼓励综合服务商拓展。此外,只有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机制,这些努力才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