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环保画:绿色上海,水净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可靠,遵循《“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的要求,我们将对本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管理作出进一步明确。
一、规范建设,强化权属单位责任
各单位应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参照附件1进行专业化的监测井建设改造。相关区域性生态環境局和园區管委會應加強對重点監管單位的監控工作,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監測井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升級改造。
二、专业维护,保障日常运行
各单位應聘請專業人員負責監測井設施維護。一旦設備損壞必須立即修復並進行洗井以確保出水質量。此外,每年應對監測井進行一次深度測量,並定期清淤疏通,以保持其運行效率。此外,每兩年應對監測井進行透過試驗,以檢查是否能夠滿足環境監測需求。
三、高效更新,不斷優化管理
每當發現異常情況,如人為干擾無法采集樣品或周邊環境受污染等問題,都需要立即處理並可能暫停使用或報廢。如果有必要,可根據附件2將相關信息報送至上海市生態環境局,並動態更新資訊。
聯系人:梅宇(電話:23117313),朱夢傑(電話:24011772)
電子郵箱:zhumj@sheemc.cn
附件:
地下水環境監測井建設與標識設施要求
監測點相關基礎信息表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