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监测引领,上海生态蓝图:全面提升综合监管力度的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营商环境优化与数字化建设,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精准有效监管。
二、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进行联合监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机构备案,并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查处;市负责辖区范围内资质认定,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协调机制,健全“联合发文检查研判通报惩戒”的协同工作模式,为高效协同提供支持。
(二)强化源头监管
加大信用评价应用力度,不予受理或许可虚假材料申请者一年内再次申请。
(三)优化手势
应用信用结果,加大分级分类监管力度。完善名录库和人员库,加快日常覆盖范围拓展。
(四)规范问题处理
建立线索转办及时处理机制,将问题闭环至调查结束并通报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部门要重视综合监管工作,全方位发挥合力作用。
(二)加强联动指导与支持
区级部门要探索构建辖区体系,与上下层形成横向协同推进局面。
(三)科技赋能精准防控
利用信息技术,如数据、大数据等,不断提升风险发现能力,加强报告质量控制。
五、宣传总结与经验交流
通过典型案例展示,让社会了解并回应关心关切,更好满足美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