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对除菌过滤工艺要求及验证一小型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价格自然界的选择

在第十二章中,我们讨论了灭菌方法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非最终灭菌产品的过滤除菌过程中。根据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这种工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首先,不能将需要最终灭菌的产品替换为过滤除菌工艺。如果药品无法在其最终包装容器内进行灭菌,那么可以使用0.22微米或更小(相同或更高过滤效率)的除菌过滤器,将药液输送到预先被灭菌的容器中。然而,由于这些除菌过滤器无法完全去除病毒和支原体,我们必须采用热处理来弥补它们的不足。

其次,我们需要采取措施降低通过这项工艺所带来的风险。建议安装第二个已被灭菌的除菌过滤器再次对药液进行筛选,最终使用的除菌过滤器应当尽可能靠近灌装点。这有助于减少污染物进入药品中的可能性。

然后,对于每一次使用后的除菌过滤器,都必须立即进行完整性检查,并记录下结果常用的检查方法包括起泡点试验、扩散流试验或压力保持试验。

此外,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经过验证,其中包括确定用于筛选一定量药液所需时间以及两侧压力的测量。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现时间或压力明显偏离正常范围,都应记录下来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纳入批生产记录中。

最后,一旦确定同一规格和型号的exclude filter设备可用时限,就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此外,还提供了关于生物制药過濾工藝、大小輸液過濾(LVPSVP)以及API原料藥過濾等相关图表,以便进一步理解这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