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1月至5月,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执行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信访举报、“双随机”检查和环境专项执法等手段,他们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并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首先是叶城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案件。该公司在接到《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规排放水体废弃物后,被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罚款11.46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拘留。
其次是疏勒县某公司未保证大气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案例。该公司被发现未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行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受到2.9万元罚款处罚。这起事件提醒企业应确保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作,以提高数据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最后,喀什市某公司因未填报排污登记表而受到关注。虽然该事宜最终被免予处罚,但这也凸显了企业对于遵守相关制度如《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pollutant分类管理名录》的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对于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推进。
这些案例不仅展现了喀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一定成效,也为全社会树立了一面镜子,让每个环节都能够从中学习提高。在未来,这些经验将继续激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绿色发展中来,为构建美丽新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