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港口岸电、油气回收以及封闭半封闭抑尘等设施建设或改造。在保持基本不新增或少量新增岸线和水域资源的前提下,加快码头改建扩建,提升码头靠泊等级、作业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然而,现行制度将改建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同等对待,缺乏针对性支持,降低了企业参与度。为了促进码头改建扩 建工作,《通知》明确四类重点项目,并鼓励采用清洁能源、新能源,以及优先建设或改造相关设施,以实现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通知》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如加强用地用海保障,加大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和洪评审核支持,加强资金保障等。此外,还要求优化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现有结构进行改革,以减少土地和水域资源的占用。此外,对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将开辟绿色通道以提高审批效率,并严格执行最新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如果不存在涉及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情形,则可免设涉水(海)环境调查评价专题。如果存在涉及施工,但无法收集到满足要求数据,则需补充监测并开展调查。
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