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公布6批次环评编制问题案例福建高频通报是为啥

近日,福建省通报了新一批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典型案例,这是福建自2024年8月以来,第6次通报此类问题。

近半年,福建省几乎以每月一次的频率持续发布相关通报(仅1月未通报),高频通报的背后,释放哪些信号?

记者梳理第六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典型案例发现,“不符合规定”“不全”“不明确”等关键词频频出现。

比如,“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一项,在此次通报的6个典型案例中,有4个案例都涉及此问题。《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此外,这批通报还指出“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在前5批典型案例通报中,此类问题反复出现。内容缩水、关键信息缺失等问题,暴露出这些环评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偷工减料和敷衍了事。

图为6批次通报中环评文件编制存在的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9号),各地积极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等一系列工作,记者梳理发现,除福建外,不少省份也针对环评文件编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

比如,今年1月份,江苏省公布已经完成失信记分的3件典型案例,苏州欣平环境等多家公司及编制人员被“点名”;青海省公布了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的4起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典型案例,并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环评机构持续强化环评文件监管提出具体要求等。

重视环评文件编制,是企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也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有效手段。只有环评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才能确保建设项目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