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污染源监测与执法协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污染物排放达标,结合实际情况,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源监测与执法监管协同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针对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各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与各市环保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执行监督活动进行了规范指导。具体来说,《方案》详细阐述了各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与各市环保局及其执法部门在执行污染源监督活动时应遵循的事权明确、程序透明、分类管理、会商共谋等四项原则。
在实施过程中,《方案》明确规定了制定污染源名单、制定监督计划、确定工作流程以及现场任务执行和结果审核报送的职责分工。这不仅为全省范围内的污染源执行监督活动提供了一套清晰可行的操作指南,也为相关人员提供了一份详尽的责任清单,以确保每一步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科学规划监督项目、高效安排时间和任务,以及保证经费支持,加强区县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互相认证服务规范购买服务加强产品质量核查并进行绩效评估等一系列要求,为全面提升全省环境保护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方案》的实施,我们有信心能够进一步增强全省各地在pollution source monitoring and law enforcement coordination上的合作力度,为打赢蓝天防护战争再添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