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以下几个要点: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控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淘汰一批燃煤工业炉窑。
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分行业明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有组织排放指标、无组织排放要求,明确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要求。全面加强污染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建设。
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结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制定涉工業爐小型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綜合整治方案,同步推進区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
配套政策措施:对于完成工業爐小型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企業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根据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行差異化管理、稅收優惠待遇、差別化電價、三線一單財政資金獎勵信貸融資支持等。此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多具体措施,以促进高质量发展并保护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