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即将实施,引发广泛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指出,青藏高原作为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其生态保护地位特殊,立法意义重大。袁杰强调,该法律不仅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防控生态风险的客观要求,也是回应青藏高原人民群众新期待,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
该法律分为七章六十三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思想,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旅游及山地户外运动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该法律明确了国家应当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如建立生态廊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以及设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区,以保持自然系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还包括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调查,加强重点物种的研究以及救护工作。
对于旅游及山地户外活动,该法律提出了严格管理措施,如遵守安全规程,不破坏自然景观,不猎捕野生动植物,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并对违反这些规定的人员或单位进行罚款或处罚。
总之,这部法律旨在通过规范行为、增强监管力度来维护青藏高原这一地球第三极的地理环境,同时也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