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名录》发布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名录》发布的背景和意义。 答:自1991年我国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淘汰工作,并在2004年、2007年分别发布了两批替代品推荐目录,对推动这四类ODS的如期淘汰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在,我们正向2025年削减67.5%的目标迈进。在这个关键时刻,制定《名录》是推进ODS淘汰进程、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重要保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相关行业的一项具体措施,也体现了我们对国际环境公约承诺的一种负责任态度。
问:《名录》发布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我们的法律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要求国家鼓励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广应用新的替代品和技术。因此,我们基于这一法规,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并公布了《名录》的。
问:《名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首先,《名录》详细列出了需要被替换掉的大气污染物及其用途类型以及主要应用领域。这其中,一氯二氟甲烷(HCFC-22)、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1-氯-1,1-二氟乙烷(HCFC-142b)三种占据全国生产总量的大部分,而我们则推荐了23个替代品,这些产品适用于房间空调器、家用热泵热水器等多个行业。此外,我们还特别强调这些推荐产品具有保护地球臭氧层以及低碳排放双重优势,因为它们不含有破坏地球护盾效能值为0且全球升温潜能值GWP小于20的小于20的超级温室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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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在未来,我们将持续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企业了解到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及通过创新研发来促进更好的替代方案。而同时,我也希望能够不断更新完善这个清单,以响应不同阶段及行业需求,为实现一个更加洁净健康的地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