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以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石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之项目公司。以下为详细内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就《关于投资设立石首公司的议案》进行了通讯表决,并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公司计划在湖北省石首市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以全资形式投资成立一家新的子公司。
此次投资不会影响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流程,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这种规模的投入并不需要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此外,本次行动也不会被视作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无需遵循特定的法律法规程序。
新成立的子公司暂定名为“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石首市。该企业将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将达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及可接受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其他可能得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实施在石首地区实施的一项特许经营协议,该协议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这一举措预计能够扩大公司在这一领域的业务规模,对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同时也面临前期建设延误、运营风险以及政策变化等潜在风险。
以上信息由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承担所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8日
公开发表者: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表时间: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