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姚高员在2020年3月21日发布了《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这部法律旨在减少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保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这一法规,所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此外,任何超过这些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情况,都被认为是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以及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对此进行监督管理。
每个施工单位都必须根据其工程规模、现场条件及使用机械设备等因素来安装并保持运行着用于减少噪音影响的一些特殊设备。此外,这些单位还需要向公众公开自己的名字,以及他们超标排放情况以及如何采取措施来控制这些问题。
除了上述规定之外,还有其他几个条款详细说明了夜间施工作业时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居民造成干扰。例如,在非必要情况下,工期应当安排在白天进行,而对于那些因为生产要求必须连续作业而无法避免夜间作业的情形,则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周边社区,并且采取适当措施来减轻影响。
最后,如果某些行为违反了该法规中的规定,那么相关责任将由法律或省政府颁布的其他法规所明确。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或拒绝监测检查,将会面临罚款甚至更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