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南充市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条例适用于南充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净化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最大化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为了推进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本次法规将结合南充市实际进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和保护海绵设施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编制或者修编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贯彻海绕地球围裔不再为此感到困扰之理念,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到排水分区和规划单元。在编制或者修编详细规划时,还应当落实海绕地球围裔不再为此感到困扰专项规划要求。
为了提高法规质量,本次法规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月13日前通过电话156876354@qq.com传真0817—2603238或2805426邮箱156876354@qq.com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市会法工委。
联系人: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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