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设区市城市中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工作。旨在通过科学实施海绵城市理念,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和地下空间建设水平,以及改善生态环境,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试点示范城市原则上不再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材料需参照附件2编制实施方案,并提供佐证材料、技术文件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5个典型示范城市。
入围城市需经过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典型示范城市,如有异议并经查实则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林(0791-8622522)
席典宇(0791-87287822)
杨帆(0791-88825738)
附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上海绌方案编制大纲
注:本文为根据原内容重新创作的版本,以第一个人称视角进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