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水污染治理措施示范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将组织开展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申报工作,旨在通过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力以赴解决面源污染管控、内河水质改善和内涝点治理等问题。
首先,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水利局需按照附件2编制实施方案,并提供佐证材料及技术文件。申报流程包括审查阶段,由省级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阶段,对入围城市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典型示范城市;其余情况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此外,该工作还需要坚持科学实施,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规划管理全过程中,加强雨水就地消纳与滞蓄能力,解决面源污染管控及内河生态修复等问题。此外,还需明确项目范围,如供排水设施改造、新建雨洪行泄通道以及居住社区环境提升等。
最后,为确保顺利开展该项工作,每个参与部门需于2022年4月18日前上报省厅,并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至指定邮箱或邮寄光盘形式。此事宜由陈林(0791-8622522)、席典宇(0791-87287822)及杨帆(0791-88825738)负责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