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设区市城市中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工作。旨在通过科学实施海绵城市理念,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和地下空间建设水平,以及改善生态环境,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理念,以促进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的发展。
共确定5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其中设区市3个,县级2个。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试点示范城市原则上不再申报。
申报流程包括审查与公示阶段。在审查阶段,由专家组织对材料进行打分排序,并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公示后无异议者确定为典型示范城市,如有异议需依次递补。
要求坚持科学实施,明确项目范围重点解决雨水就地消纳与滞蓄问题,以及面源污染管控和内河水质改善等。此外,还需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2年4月18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并上报至省厅指定邮箱或邮寄电子版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陈林(住房城乡建设厅):0791-8622522
席典宇(财政厅):0791-87287822
杨帆(水利厅):0791-88825738
附件包括:《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条件情况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模板大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