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工作解决社会污水处理问题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设区市城市中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工作。为此,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水利局需高度重视,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针对相关工作内容提供佐证材料。

首先,示范城市应运用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示范与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经验,为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制定方案。其次,要建立适应系统化全域推进的长效机制,加强资金统筹使用,以及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及投融资机制等。

具体来说,这五个基础条件好且积极性高的示范城市将从2022年至2024年进行典型示范,其中设区市3个,县级2个。已获得中央或地方财政支持的试点示范城市原则上不再申报。

申报流程包括审查阶段,将通过专家评审打分排序;公示阶段,对入围后无异议者确定为典型示范;其他要求包括坚持科学实施、新旧区域以不同策略推进,同时明确项目范围重点解决雨水就地消纳能力提升以及内河生态修复等问题。

联系人陈林(电话:0791-8622522, 邮箱:2303884146@qq.com),席典宇(电话:0791-87287822, 邮箱:47548954@qq.com),杨帆(电话:0791-88825738, 邮箱:jxssltgjc@163.com)。附件中包含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