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治理需强化科学臭氧污染防治精准措施

随着高温的到来,我们迎来了臭氧污染防控的关键时期。在过去的一年里,京津冀以及周边地区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治理措施,成功地缓解了“十三五”期间持续加剧的臭氧污染问题。据报道,这一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河北省11个地级市因臭氧污染所损失的优良天气数量显著减少,整体情况有了明显改善。

为了争取更多清新的空气,使得夏秋季节不再受到臭氧污染的影响,是各地区落实“十四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共同追求的事业方向。生态环境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技术指南,以及多种地方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

笔者总结分析后认为,要在臭氧污染防治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并改变因之而导致优良天数损失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单一工作举措、精准防控措施执行不力、政策激励机制灵活性不足等问题,需要在政策机制、管理机制、奖惩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施策。

针对高温、高干燥和静止天气条件下易形成的特点,对于排放VOCs和氮氧化物的大企业,在夏秋季节实施错时生产已经成为许多地方采纳的一项有效措施。建议进一步科学化和精确化错时生产计划,比如在温度较低的时候缩短错时生产时间,而在温度较高的时候延长。此外,还可以借鉴秋冬季重度雾霾时候对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措施,在夏季高发时段,对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调控。

源头控制是减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并减轻臭洋污染程度最直接有效的手段。随着技术不断更新换代,有些地方推动源头治理过程中出现过每年都要求企业升级治理设施的情况,这是不合理且不科学。这些建议建档立案,加强跟踪完善“一企一策”,针对症状进行治疗,以避免重复投资浪费,同时引导企业走向健康稳定的发展道路。

监管执法方面要定期检查那些违规或故意逃避治理责任的小型或非标准设备制造商,并给予处罚;同时,对遵守法律规定、深度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司应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降低检查频率或者减少打扰次数。但对于拒绝改正环境恶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人,则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予以严厉惩处。此外还需利用中央与地方政府为环保项目提供资金补贴作为激励手段,以此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来,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