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温的到来,我们迎来了臭氧污染防控的关键时期。过去一年中,京津冀以及周边地区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治理措施,成功减轻了“十三五”期间逐年加剧的臭氧污染问题。据媒体报道,这一年上半年,河北省11个地级市因臭氧污染损失的优良天气数量显著减少,臭氧污染程度大幅度下降。
为了争取更多优良天气并避免夏秋季节因臭氧污染出现重污染天气,我们致力于落实“十四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这需要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在工作举措上单一、精准防控措施执行不够到位,以及政策激励机制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在政策机制、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方面,我们将采取综合施策。
针对臭氧污染在高温、高湿和静止风条件下的特点,对排放VOCs和氮氧化物企业,在夏秋季节实施错时生产已经成为多地成功防控措施的一部分。基于此,我建议我们可以采取更为科学和精准的错时生产管控计划,比如在春末秋初相对低温时段缩短错时生产时间,而在炎热夏季延长错时生产时间。
借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对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措施,我们也应该在夏季高发期持续实施“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举措。在预测将会发生极端高温导致臭氧重 pollution的情况下,对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企业及车辆进行更加严格的调控。此举既能够激励企业积极参与治理,也能够确保实际行动得到有效落实。
源头治理是减轻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并降低臭 ozone pollution 的根本途径。各种治理技术设施不断更新换代,有些地方甚至推动了每年让企业更新治理设施,但这并不科学也不合理。我建议建立详细记录所有VOCs和氮 氧化物排放单位及其治理情况,并跟踪完善他们的整体解决方案,以便针对性的处理问题而不是盲目投资或浪费资源。我还提议引导企业走向一种有序且可持续的治 理模式。
监管执法方面,要定期检查那些存在低端设备、高水平管理漏洞或者长期拖延但未能正常使用其清洁设施或故意造假数据的情形,并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此外,要给予守法经营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活动的大型公司特殊待遇,如减少检查频率,不打扰其正常运营,同时提供资金奖励以鼓励更多公司积极参与环保工作。而对于管理不善、未能遵守法律规定的小型公司,则应适当限制其参与机会,以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