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以实际行动鼓励各级政府积极打好蓝天保卫战和碧水蓝天建设。
山东自2019年起,就出台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包括主体责任分配、环境保护投入激励、污染物排放减少奖励以及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等6个具体办法。2020年又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政策,紧接着在2021年将森林领域纳入补偿范围,从而构建了一套完整的“1+8”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体系。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总排放量,将其按照区域差异进行分类征收,并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组成一个统一管理的“资金池”,专用于推动全省绿色发展。
在执行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则分别设立了大气、大地水、大海、小林和自然保护区五种不同的生态补偿项目,将治理成效直接挂钩于财政拨款,让那些控制污染严格且环境改善显著的地方少交费多得赏,而让那些排放更多但环境恶化更严重的地方多交费并加赠罚款,从而形成一种既能约束过度污染,又能鼓励持续改善的经济激励机制。
据报导,未来山东将会结合“十四五”期间关于环境保护新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退还及大气、地表水等领域的考核标准,并探索建立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大流域生态保护補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