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总额达到32.73亿元。这些金钱被用来激励市县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了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包括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和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生态补偿办法。在2020年,他们出台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并在2021年将森林领域也纳入到补偿范围之中,形成了一个由省级环保资金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对于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的问题,山东采取的是一种区域差异化的策略,即根据不同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排放总量进行征收。此外,这些钱与省级环保资金一起建立了一个统一的“资金池”,专门用于支持全省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则更加细致地划分为大气、小水、大海、森林以及自然保护区五个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独立的考核指标体系。这使得那些能够有效控制污染并改善环境质量的地方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而那些情况不佳的地方则需要承担更多费用,并可能还要支付赔偰款,以此来激励各地政府更好地履行其环保职责。
据了解,在未来的工作中,山东省将会结合“十四五”期间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新要求,不断完善自己的主体功能单元转变步伐,加强对流域内资源整合利用能力,为构建全面开放型高效率、高品质现代城市体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