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兑现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彰显生态环境保护之重要意义

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真金白银”地支持市县加大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山东自2019年起,便着手制定《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6项政策措施。在2020年,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进一步扩展了补偿范围,而到了2021年,则将森林领域也纳入到其影响之中,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总量,对于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征收,并将这些资金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管理,以此推动全省的绿色发展。同时,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时,也分别针对大气、地表水、海洋及其他领域进行考核,将治理成效直接转化为财政支持,使得那些积极改善环境条件的小城市能够获得更多资助,而对于恶化情况较重的大城市则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未来,随着“十四五”期间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山东计划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加强流域内的协同管理,并探索建立更加全面的纵横结合型的流域保护制度,以确保区域间资源共享与环境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