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真金白银激励市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积极性。
山东自2019年起出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制定了主污排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6项办法。2020年发布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2021年又将森林领域纳入补偿范围,形成“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据了解,在征收主污排调节资金方面,山东根据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总量,对不同地区采用梯度递减标准进行征收,并与省级环保资金共同设立“资金池”,用于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分别针对大气、地表水、海洋、森林和自然保护区实施了具体政策,将环境治理成效直接影响到财政分配,让城市按照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小及环境改善程度多缴纳或少缴纳主污排调节资金,同时获得相应的奖励或赔偿,从而构建起基于成本重置的良性激励体系。
据悉,为适应“十四五”期间的新形势新要求,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主污排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大气、小流域等考核指标体系,并探索建立横向纵向结合型流域保护补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