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建议既充实了绿色发展的金钥匙也为碧水蓝天添上了

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真金白银”激励着市县们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积极性。

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山东自2019年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不仅规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的收缴和节能减排的奖惩,还包括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等六个方面的补偿办法。2020年,又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而2021年的扩展则将森林领域纳入其范围,形成了一个既有统一又有差异化的手段,即所谓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根据各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总量,以及按照地区梯度递减标准进行征收。此外,将省级环保资金与这些征集到的资金共同用于推进全省的绿色发展。这就像是一种公平交易,让那些环境改善效果好的城市少交税多得益,而那些情况较差的城市要多交税并赔付,以此来实现一种良性的激励结构。

据了解,为进一步适应“十四五”期间对环境保护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是下一步工作重点之一。未来计划修订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回收返还规则和大气、地表水等生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探索建立一个横向纵向相结合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